一、招标条件
智能装备标准厂房-7#、10#、11#厂房电力增容工程已经由上级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智能装备标准厂房-7#、10#、11#厂房电力增容工程。
2、建设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境内。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为300万元。
4、工期: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合格,一次性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发包范围:智能装备标准厂房-7#、10#、11#厂房电力增容工程的施工承包【包工包料工程,含设备的采购、供应(含售前服务)、运输、安装、交接试验、系统运行调试,配套附属土建施工,与供电部门对接、办理停电、送电、检测、验收等一切相关手续及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等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招标人有权对工作量进行增减。
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4.3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5.1.3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1年5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5.4中标的项目负责人,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出勤率不少于80%,如发生更换或出勤率少于80%,除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外,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上述第4、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退休人员和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5日(上午08:30时至下午18:00时,以北京时间为准)。
4.2获取方式: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工:17768969152。
本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五、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在http://haiyingsy.com/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密封交给招标代理机构;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评审结束后当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八、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九、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有关规定情形者,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十、本公告发布于:
本招标公告在http://haiyingsy.com/上发布。
十一、pg电子模拟器官网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盐城海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环保产业园众创中心a座
联系人:宋工 电 话:0515-6902678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解放南路150号附属楼二层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7768969152